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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延期工作通知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5-09-16 21:05:07标签:
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延期工作的通知

各县(市)建设局、通州区建设局、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
根据建设部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77号令)有关要求,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延期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换证范围:

 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,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(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),均须参加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延期。

  二、主要审验内容:

  1、企业注册登记、资质登记(审查)事项变动的是否办理变更手续;

  2、企业注册资金、技术人员到位情况;

  3、开发企业是否按《营业执照》和《资质证书》确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;

  4、企业项目开展情况。按照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中心的要求:暂定资质企业自领取《暂定资质证书》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,《暂定资质证书》有效期不得延长

  5、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和《房地产开发(电子)项目手册》执行情况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苏建房(2009)164号文的要求,如实、及时填报电子项目手册。

  6、国家、省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;

  三、申报材料:

所有参加换证延期的开发企业须提交下列材料:

1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;

2、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、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);

3、2009年度开发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,包括有关证、照申领情况,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;

  4、反映公司2007年~2009年开发业绩的有关资料(竣工验收备案证书);

  5、2009年12月份工资表、企业在职人员明细表;

  6、企业名称、企业法人代表有变动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变更通知单,注册资本金有变化的,必须提供验资报告原件;

  8、县、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决定。

  9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》(一式二份),可到南通建设信息网下载,地址:http://www.ntcin.gov.cn/ye/doc/2007032001.doc;

  10、资质证书原件(正、副本)。

  四、时间安排:

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质有效期截止日前2个月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换证延期手续。

  五、要求:

  1、涉及房地产开发资质换证延期的企业,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同时上报,企业基本情况有变化的,网上信息必须及时更新;

  2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,确保上报数据真实、及时、准确,纸质材料加盖公章,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

  3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本公司的资质有效截止日期要做到心中有数,专人负责,及时做好开发资质换证申报工作(资质证书有效期超过3个月,省住建厅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不予受理换证延期手续)。

4、各县(市)建设局、通州区建设局要按通知精神和要求,集中力量,严格标准,认真及时地搞好换证延期工作。